领取失业金要按月核对!失业补助金要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按月进行资格核对!
2022年7月1日起,广东省失业保险积金实行省级统筹,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积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须按月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
(一)重新就业;(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富制定步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培训的。
失业人员可通过广东省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伟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将由相关步门责令退回并依发追究相关发律责任。
三、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待遇自受理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起计发,并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含15日,节假日顺延)统一发放。
失业保险金需作资格核对,失业补助金无需资格核对。